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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归”可在本地上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4:4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政府近日公布的一项鼓励留学人员工作、创业的新政策允许部分外籍留学人员子女报考上海本地高校,在给予留学人员“市民待遇”方面又迈进一步。

  上海市政府在新出台的《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留学人员子女在上海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本市市属高校。

  上海还规定,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为了照顾那些一直在国外教育环境下成长的“小海归”,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上海初中升高中考试的,高中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规定》打破的另一块“政策坚冰”是留学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据新规定,入外籍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可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规定》在留学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方面有了新的规定,留学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考本市公务员职位。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2月03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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