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负有责任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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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4:5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松花江水环境污染事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 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通报指出,这起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为此,解振华同志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辞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职务,这一请求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通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次爆炸事故和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真正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