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盯上”领导干部 明年起,我省将对任期内的县处、市厅级领导干部逐步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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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5: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明年起,我省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都要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特别对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要做到离职必审和先审计后离职;后年起,我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普遍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这是记者前天从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2000年至2004年,我省各级共审计9639人,查出违规资金121.93亿元、管 理不规范资金93.62亿元、损失浪费资金总计7.93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165人,对在履行经济责任中有问题的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今后,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同时要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让群众监督。 □记者栾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