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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成立法律援助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6:33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上午,全国律协宣布成立法律援助委员会,全国律协会长于宁表示,这将成为我国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的新起点,将会使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得到公正的对待。

  据了解,法律援助是指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那些无经济能力聘请律师又不能承担诉讼费用,但又需要法律帮助的公民给予资助或是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制

度。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后,律师就开始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律师法》,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去年全国法律援助各类案件结案19万多件,其中律师办理的占79%。从世界范围看,法律援助活动普遍受到各国律师行业重视,将其作为对律师行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检验标准。

  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佟丽华介绍说,我国目前法律援助受援对象数量大,国家财政拨付的经费有较大缺口,但是我国律师已经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如由全国律师协会倡导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等。但是,我国律师参与公益活动的深度和力度仍不够理想,还有相当一部分弱势人群享受不到法律的帮助,律师在为这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方面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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