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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命案 疑为情杀 家属向学校索赔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8:1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某中学一16岁高中生被同校初中生在校园内杀伤,不治身亡(本报昨日报道)后,记者昨日获悉,死者家属向学校提出索赔40万元,经过几次协商,学校方面答应予以死者家属4万元补偿,遭到家属拒绝。

  据介绍,11月28日晚,16岁高中生李某遇害后,事发学校即派人与遇害高中生家属将尸体送到景云山殡仪馆处理善后,死者家属认为,孩子在学校被杀害,说明学校在管理方

面存在漏洞,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向学校提出40万元的高额赔偿。经过多次协商,校方答应补偿死者家属4万元,但遭到死者家属的拒绝。

  据该校有关负责人称,4万元是学校方面处于人道主义角度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是赔偿,因为现在还不能明确高中生在校园遇害事件学校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该赔偿多少,只有等待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才能谈赔偿事宜,由于与死者家属协商未果,学校方面建议家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这一问题。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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