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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已过期仍接生 接生员惹祸受刑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09:27 检察日报

  无合法有效的接生证,仍为多名产妇接生,结果导致一名产妇死亡。11月21日,福建省永定县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沈联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沈联枚原是一名家庭接生员,从事接生工作30多年。1989年沈联枚参加了接生培训,次年6月永定县卫生局发给她有效期为3年的《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该证有

效期过后,永定县堂堡乡卫生院告知沈联枚接生证已过期,不得继续从事接生工作,但沈联枚仍于今年4月15日为阙某接生,4月27日为邓某接生。

  6月22日上午8时左右,沈联枚为沈某接生。当日13时20分左右,沈某产下一男婴。因沈某流血不止,沈某丈夫叫来堂堡乡三堡村卫生所医生为沈某开药、打止血针等,但仍不见好转。医生要求将沈某送进医院,由于下雨,当晚20时22分沈某才被送入堂堡乡卫生院抢救,当晚20时40分,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沈某系分娩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沈联枚就被害人死亡损失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履行。(陈立烽 卢镇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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