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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05 法制日报 |
合肥市大规模拆除违法建筑之所以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并取得圆满成功,其关键因素在于主其事者真正做到了依法治权和依法治官,在于主其事者敢于“向我开炮”。 古人说,法之不行,缘于自上犯之。许许多多的违法现象和行为,其表现形式似乎在于社会和百姓,但如果追其根、求其源,往往能够查出隐身幕后的违法官员。不但合肥违法建筑泛滥的现象说明了这一点,小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也充分证明了这个道理。因此 ,严格执法的难点和关键也必然在于敢不敢依法治官、能不能依法治权。合肥市以前拆违失败的教训就在于此处,这次拆违成功的经验更加在于此处。大战伊始,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就明确提出:“凡属拆除范围内,没有特权单位,也没有特权阶层。不论大小多少,不管涉及哪一部门,不管事关什么‘背景’的人,都要敢于硬碰、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现象。”并强令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拆,否则就罢官严惩。这一番铿锵有力的话语和坚定明确的行动纲领无疑是抓住了拆除违法建筑的“牛鼻子”。合肥市大规模拆除违法建筑的成功带给人们诸多启示,其中重要一条就是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关键在依法治官,核心在依法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