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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处方药须凭处方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0: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佩)原定于明年1月1日全面真正实施所有处方药都要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分类管理,药监部门近期作出调整。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药店不得经营和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只规定了11类药品需要凭处方销售,其他的药品则暂且不需要处方,且名单中并没有涉及到中成药。

  完全实行药店损失不少

  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过去,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不分的,只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能随便买。1999年,国家出台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规定并开始循序渐进地实行。去年7月曾实行了抗菌类药物一定要凭处方购买,按照原计划规定今年年底将完成分类管理,实行处方药凭医生处方才能够销售。

  据全家福大药房总经理肖垚向本报记者介绍,现在存在的状况是,一方面药店很难收到消费者的处方;另一方面,医院的处方出不来,医院也要卖药。如果一刀切,药店完全实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药店肯定“死翘翘”,药厂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正是基于目前我国医疗体制和医药行业的发展现状,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调整,将需要处方才能购买的处方药限制在11类品种之中。

  名单不会固定不变

  与此同时,SFDA还公布了8类药品无论消费者有没有处方药店都不得销售:麻醉药品、三唑仑等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和疫苗。

  市药监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一名单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遴选工作的进展而不断变化调整。

  值得提出的是,这些名单中并没有把属于处方药的中成药列入进去。

  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种类(11类)

  注射液、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激素及其有关药物、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

  药店不得销售的药品种类(8类)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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