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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特殊人”强制收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1:3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文星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今日,副省长徐宪平在部署下阶段我省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时特别强调,坚决禁止将债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凭关系交由社会上一些“身份特殊的人”强制收债。

  剩余额度长沙居首

  目前,我省政策性的剩余不良金融资产还有130亿元(不含表内、表外利息,如含利息则有232亿元),其中额度最多的长沙、株洲和常德三市,分别为44亿、26亿和15亿元,占到全省的65.4%,余额最少的永州市,也有8800多万元。

  对于我省的这部分政策性剩余不良资产,各家资产管理公司驻湘机构表示,将合理确定处置进度,确保在明年底处置完毕。而首选的操作模式则是由各市、州政府打包整体回购。

  借鉴其他省市政府打包处置不良金融债权的做法,我省将考虑通过成立专门的经营资产公司形成收购平台,采用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并采取企业集一点,国土、税务等部门让一点,政府筹一点的方式筹措资金并集中收购剩余的国企政策性不良资产。

  处置途径分三种

  按照部署,这部分不良金融资产必须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

  这类资产主要涉及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将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置:

  一是经营提升。对经营相对稳定、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政府有要求的企业,通过实施投资、并购、联营、债转股、融资、重组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持续经营,以此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实现资本增值。

  二是整体打包处置。主要是以政府、企业主管部门为主,实施“捆绑”打包一揽子处置。

  三是依法追偿,主要包括诉讼、依法破产等。对商业性金融资产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选择是否准确,处置效果的好坏,将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影响很大,各级政府同样要给予高度重视。

  地方政府将优先

  副省长徐宪平指出,由地方政府对资产包统一组织回购,有利于统一推进辖内债务企业改革,有利于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也有利于企业职工有序安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要优先考虑地方政府多接受资产包。

  要避免打包处置前先把一些优质资产让渡给其他受让人,再将劣质资产转给地方的做法。在合理定价方面,对地方政府整体接包的,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处置价格上尽可能给予优惠。

  此外,不良金融资产的最后处置,必然导致国有企业隐性损失转化为显性损失。因此,破产或濒临破产、员工安置困难大的敏感类企业债权,在处置中一定要慎重从事,特别是要坚决禁止将这部分债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凭关系交由社会上一些身份特殊的人强制收债,从而激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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