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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9·30”砍手案继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2:36 兰州晨报

  礼县“9·30”砍手案继续审理4起敲诈勒索案出现波澜

  两被告当庭指证年九胜

  本报讯(记者朱静渊柴用君)12月2日,陇南市中院在徽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继续开庭审理。当天,法庭对由年九胜纠集安礼农、吴平、赵愿3名被告实施的4起敲诈勒索

案进行了审理。当日,其中3起案件的调查、质证结束。

  陇南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10月间,被告人年九胜、吴平、安礼农在礼县洮坪乡收松子期间,以赵荣、张全义拍打了他们的卡车为由,敲诈赵荣、张全义现金各3000元,并将赵荣打伤;2003年12月6日,年九胜以礼县洮坪乡下坪村刘存选骂他为由,纠集吴平、安礼农向其敲诈2万元未果,年九胜持刀刺伤刘的腿部,后吴平将刘存选家百货商店内的一台25英寸创维彩电强行拿走,价值1300元;2004年1月,礼县东新路“威尼迷宫”女服务员马某某向年九胜诉说该县城关镇北村人李某某玩弄其感情之事,年九胜纠集赵愿、吴平、安礼农敲诈李某某现金1.5万元,赃款被年九胜独吞;2004年2月,年九胜得知王育珍(另案处理)之子与礼县面粉厂职工杨永明之子、礼县燕河乡祁窑村个体司机郭根娃之子打架后,纠集赵愿、安礼农、吴平、王建成等人敲诈杨永明现金5000元,敲诈郭根娃现金3000元。

  当日审理的4起案件,在法庭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多有波澜,年九胜对自己行为的辩解不时引起旁听席上的嘘声。●庭审实录

  “年九胜指使我们干的”连续几天的质证中,当同案被告同时出庭时,其他被告对年九胜在案件中的指使行为不是含糊其辞就是当庭翻供,但昨日调查“李某某玩弄马某某感情”敲诈案时,却出现了例外———在法官的追问下,被告吴平、安礼农挤牙膏似的逐步承认了这一事实。公诉人宣读完吴平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笔录后,法官讯问吴是否真实时,吴平回答:“真实!”法官继续问:“是谁指使你干的?”吴平慢吞吞地回答:“就是……

  他!”“他是谁?说清楚!”吴平最后说:“年九胜!”安礼农最终也承认是年九胜指使他们作的案。

  本报记者朱静渊柴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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