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12.2"寺沟煤矿透水事故井系私自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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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6:58 中国新闻网 |
记者在河南新安“12·2”寺沟煤矿透水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发生事故的该矿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私自生产。 据介绍,寺沟煤矿属新安县石寺镇石寺村个体煤矿,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已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河南省及当地正在进行的资源整合而暂停办理。 新安县委有关负责人称,今年以来,新安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严禁乡镇煤矿组织生产,对维修矿井要求入井入数不得超过9人。寺沟煤矿却置上级三令五申于不顾,偷偷组织生产。 据介绍,该矿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系此次资源整合对象。 12月2日23时40分,新安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2名矿工下落不明。(据新华网报道,记者:顾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