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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脸刻字,民警也疯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0:06 红网

  强奸、非法拘禁、伤害他人身体,这样国法不容的罪恶竟发生在一名警察身上。在长达百余天的拘禁中,这名警察在被害人的脸上刺上了名字。这场噩梦成为被害人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据牡丹江阳明区公诉机关的指控,犯罪嫌疑人是35岁的李响,被捕前是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安分局巡警队民警,已婚。2002年,他与三十多岁的冷莉确定了情人关系。(12月2日人民网)

  报道说,李响因怀疑情人冷莉与夏某有染,于2004年9月的一天强行限制冷莉的人身自由,并剪掉其头发。12月21日,李响又挟持冷莉来到一家美容院,让美容师在冷莉的右脸颊纹上“李响”二字,用针在冷莉的左面颊刺了夏某的名字,又用瓶启子、菜刀在冷莉的面部乱划。在非法限制冷莉人身自由期间,李响多次用手铐将冷莉铐在铁床栏杆上,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相信,凡读到这篇报道的公众,无不为李响的恶行而愤怒。一个本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夜人,却变成了一个疯狂摧残无辜女子的恶魔,且到了穷凶极恶、令人发指的地步。那么,是谁让恶魔如此丧心病狂地虐待无辜女子?

  无疑,李响道德品质败坏,这是最主要的因素。作为一个已婚民警,有家儿妻少,却在外沾花惹草养情妇。且在情妇拒绝来往时,竟疯狂地施以报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李响平时的道德品行怎样在此可见一斑。只是让人质疑的是,如此有劣迹之人竟长期混迹于公安队伍,倘若不是冷莉事发,还不知要疯狂到何时?

  其次,领导和同事的冷漠纵恿了李响的恶行。且不说单位领导与同事平时对李响丑行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既使是在冷莉脸被刺字的当天,李响还带着她大摇大摆地来到公安局。且冷莉趁机向巡警队教导员告发了李响,然有关领导却无动于衷。更让人不解的是,在当事人向市公安局督察室报案后,直至一天后才受理,并拒绝为冷莉作法医鉴定和办理住院手续。显然,在李响案中,其单位领导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助虐角色。

  其三,亲朋的看客心态助长了李响的嚣张气焰。李响在非法拘禁冷莉过程中,不断地转移拘禁地点,双方的家人、朋友无不知晓,却没有一人主动申张正义或报案。正是在这种可怕的沉默中,冷莉才备受折磨和摧残。

  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李响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然李响案警示着我们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稿源:红网)

  (作者:陆志坚)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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