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代公关曾一掷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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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1:46 现代快报 |
采访中,多个原南京利百代的员工一再称,利百代的经营模式是“在规范中发展”,不能完全被认定为非法。他们提出一个“有力证据”是南京聪泰公司已经成为“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席位会员”,并且将很快成为“山东技术产权交易所席位会员”。警方也向记者证实,南京聪泰公司确实已经取得“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席位会员”。 但是,这能成为证明南京利百代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股票)的合法依据吗? 记者新近获得了一份有南京利百代董事长周文龙(周也是南京聪泰的董事长)签字的《现金支付明细表》,表中记载了南京利百代2004年12月3日~2005年2月3日期间处理宁波事件的部分现金支出,南京利百代支出现金共计156.7万,其中“公关招待”费用总额达到98万元。人们有理由追问,这些费用取得了什么样的“战果”? 南京是否还存在类似的没有证券经营权却在非法从事未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问题公司”?快报今日开通热线:025-84783530(9:30~11:30、13:00~17:30),欢迎广大读者举报,同时也欢迎发表对此事的看法。 快报记者张大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