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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高招乙肝歧视案”庭外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3:1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12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国内首例“高招乙肝歧视案”做出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至此,国内首例“高招乙肝歧视案”以庭外和解画上圆满句号。

  “河南财经学院承诺明年接收我转学就读,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原告白学(化名)在向法院提出撤诉时这样说。

  今年9月28日,在高考中报考河南财经学院预科班的郑州学生白学以乙肝歧视为由,将河南财经学院告上法庭(本报9月30日第7版曾做报道)。白学称,自己虽然携带肝炎病原但肝功能正常,学校不应拒绝录取。而校方则称,白学虽然进入了120%的提档范围,但是本着“德智体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的原则,校方将白学的档案退给了省招办,后来白学被郑州另外一所高校录取。

  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焦永军认为,该案庭外和解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他同时希望社会不要歧视乙肝患者,而乙肝患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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