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拿作废存单取款遭拒状告银行 法院审结离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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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4:19 新桂网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陈志高 通讯员晨希)宾阳县芦圩镇的廖某,持本人在某银行宾阳县分支机构的定期储蓄存单到该行营业网点领取存款,却被拒付。廖某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近日,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起离奇的存单纠纷案。 廖某称,今年4月,他拿着自己在某银行宾阳县分支机构办理的定期存款单到该行营业网点领取存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这笔定期存款已于2002年10月12日由廖某 挂失,并于2003年5月将该款领走,并拒绝向廖某支付存款。廖某认为,自己从没有办理挂失手续,也没有将该存款领走。遂诉至法院。对于廖某的说法,银行方面则给予否认。银行方面认为,廖某确实已挂失这笔存款,并已结清。并且,该营业网点在办理廖某这笔存款挂失手续时,完全按照规定办理,无违规违章操作行为。随后,该营业网点向法院出示了有廖某签字确认的书面挂失存单申请书及挂失存单密码申请书。该行出示的证据显示,2002年10月12日,廖某以该定期存款单遗失为由到该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存款单手续,该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在确认廖某的身份情况后,受理了此项挂失业务。存单挂失期满后,廖某于2003年4月24日又以遗忘该存单的密码为由申请挂失存单密码。 2003年5月,廖某凭存单挂失、密码挂失申请书到该营业网点一次性办理了此款支取手续,在两份挂失申请书的处理结果栏处签字确认后,工作人员将存款及利息13499.94元一次性支付给了廖某。经审理,该院判决:原告败诉。 编辑:韦怡 作者:陈志高 晨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