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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进驻奶企检查复原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5: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2日从中国奶协获悉,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五部委近日联合发文,决定对液态奶加强监督检查。12月5日至12月26日,五部委将联合派出工作组对在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及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

  按照国务院10月19日发出的通知,凡使用复原乳的企业,自2005年10月15日起,必

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则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

  此次行动的重点,是检查企业是否使用复原乳。五部委中以质检部门为主,地方质检及相关部门也将派员协查。此次驻厂监管将严格监管生产液态奶的各个环节,内容包括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监督,检查产品标签标注等。重点分别是: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监督、查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检查产品标签标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停产甚至吊销有关证照。相关监管结果将于12月29日汇总并上报。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04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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