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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盗卖QQ号案告破 警方、检方定罪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10 华夏经纬网

  据《南方日报》报道:两名嫌疑人一个盗取,一个破解密码,倒卖QQ号,获利6.5万余元。这宗国内首例盗卖QQ号案件近期被深圳市警方破获。

  7月26日,位于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区的腾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他们接到大量的用户向其客户服务中心投诉自己的QQ聊天号码被盗,且被盗情形几乎一致。

  据腾讯公司当时估计,大概共有上千个号码被盗。接到报案后,深圳警方迅速介入。

  经侦查,初步将目标锁定在曾某身上。后曾某供认,自己在山东还有一个同伙杨某,两人合作进行倒卖QQ号码的行为。7月28日,曾某被刑事拘留,7月31日,警方在山东将杨某捉拿归案并刑拘。两人均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两人通过网络认识,属于从未见面的网友。一次,杨某称自己正在倒卖QQ号,曾某听说之后立即表示自己可以弄到破解QQ密码的办法,两人一拍即合,分工合作,将盗来的号码放到网站上去卖,有些像××888、××666的“靓号”往往能卖到近千元。两人一个盗,一个卖,所得利润平分。两人共获利6.5万余元。

  在审讯中,曾某交代,有的号码是“偷了甲的卖给乙,然后再偷回来卖给丙,重复赚钱。”他们到底盗取了多少密码?记者了解到,两名嫌疑人供述共有800多个,而警方最后查明已卖并找到证据的有200多个。此外,警方还找到了银行的证据,曾某和杨某通过一个账户进行利润分成。

  办案民警说,警方一开始以“盗窃罪”进行立案,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改以“妨害通信自由罪”提起公诉。

  由于对网络案件立法的滞后,警方对虚拟财物的界定和量刑斟酌了好久,最终以检察院、法院方面意见为准。

  来源:新京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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