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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产业 急欲“上路”还待“探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09: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电动车产业急欲“上路”还待“探路”(图)

  电动车受消费者青睐。

  昨天上午,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提出首个重点问题是为电动自行车争取在深圳的“上路权”。

  一石激起千层浪。其时正值“中国电动车产业创新科技高峰论坛”在深圳举办,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自行车协会、企业界精英以及欧美自行车业内人士等多位专家纷纷为深圳以及广东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出路进言献策。

  现状

  处法规“真空期” 产业前景堪忧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何容根告诉记者,最近该局的确对电动自行车展开了整治行动,整治对象主要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这些电动自行车不少都以超过国家标准限定的20公里时速“闯”进了机动车道,或是在行人道上“超速”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深圳道路没有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而是在行人道上划出了1米余宽的车道供自行车行驶,行人和自行车“争道”,致电动自行车很轻率地闯进机动车道。

  何容根表示,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目前深圳还处于有关法规的“真空期”,执法部门采取的态度是“既不禁止也不提倡”,但究竟该如何管?这给执法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深圳市电动车专业委员会主任胡家达表示,广东是最早生产电动车的地区,品牌知名度高。然而,今年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产量将达950万辆的规模,而我省电动自行车的产量却仅100万辆左右,远远落后于我国其他地区,这与广东作为全国自行车生产第二大基地,全国高档自行车重要生产基地的地位相去甚远,电动自行车产业在广东的生存和发展堪忧。

  他表示,能否“上路”是产业的一块“探路石”,也由此成为众商家和市民关切的焦点。深圳电动自行车产能集中,对丧失产业发展机遇的担忧最甚,其尽早给电动自行车“上路权”的呼声也最高。目前,深圳正在进行中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权”之争也由此颇具代表性。

  进展

  已列入深交警部门立法计划

  何容根还透露,深圳市交警部门已经将有关电动自行车行驶问题列入了“深圳市交通综合管理条例”的立法计划中,准备于明年上报深圳市人大,启动立法程序。

  在有关法规没有出台前,深圳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会说“禁止”,但“超标”车仍是他们查扣的范围,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认准电动自行车的“四大标准”,即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机输出功率应不大于40瓦,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在行驶时注意不要“超速”、不要违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政策动向

  论坛间隙,国家发改委副司长曹明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他表示,目前电动自行车在我国还是新兴事物,各方都应该积极地想办法。广东经济发展快,制造技术水平高,人们容易接受新生事物,电动自行车在广东具有发展优势。

  曹明新提到,目前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国家发改委的关注,相关问题即将摆上议事日程。他表示,国家发改委将积极与交通部门、标准制订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专家建议

  解安全隐患———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表示,只要是符合最高时速规定,外观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完全是“安全”的,它的安全制动是有保障的。

  解管理难———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自行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倪捷指出,根本的出路在于“分道行驶”,政府部门划定行驶区域,对违规者严格执法。对时速的控制,这需要厂家设计工艺的改进,使用者的自律,以及执法部门的共同严格监督。

  解环保利用———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郭海燕表示,加强对蓄电池回收点的执法,清理不达标、不合格的回收点,增加正规铅回收处理厂的竞争力,同时加大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处理蓄电池。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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