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大企业将实施“驻厂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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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1:11 重庆时报 |
新华社电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在此间进行统一部署并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液态奶监督检查。其中,生产过程是否使用“复原乳”将成监管工作一大重点。 通知要求,各地由地方政府负责,质监部门牵头,组织成立由地方质监、发改委(经委或经贸委)、工商、农业等部门参加的液态奶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部门人员、 相关食品专家,对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位于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