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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法治政府" 公职人员普法推动依法行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3:3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四五”普法期间,广东省共有200多万人次的公职人员参加了法制课和学法考试。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说,公职人员普法与依法行政相互促进,各级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逐渐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

  干部提拔任用,学法成绩要挂钩

  以领导干部最为重点普法对象,肇始于广州市1993年开办的副局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在“四五”普法期间,广州市共开办轮训班26期,7800多人次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拿到了“学法知法合格证书”。

  广州市的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随后联合下发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了硬性规定。学法成绩从此与干部提拔任用、晋职晋级和评先受奖挂钩,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考试考核登记在全省进行了推广。

  去年全省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达到了高峰。全省各地普遍对公职人员进行了为期3至7天的学法轮训和考试,如此力度的普法活动在广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广东省组织公职人员上法制课和参加学法考试达200多万人次,其中领导干部上课超过73万人次。

  政府领导决策,得先过法律顾问关

  领导干部法制观念的强化,促进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单纯依靠政策和红头文件管理公共事务的观念,逐渐被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取代,政府的管理方式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目前,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和大部分县(区),纷纷成立了政府的法律顾问或类似法律智囊的组织。此外全省还建立了111家公职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政府重大决策之前先经过法律咨询论证的依法行政程序,避免了重大失误。

  在具有地方立法权的珠海市,所提交的立法议案都有公职律师把关,公职律师仅今年就给政府提出了法律意见达93条。同样是特区的深圳,市政府不仅聘请内地法律专家担任顾问,同时还把港澳地区知名法律专家聘为法律顾问。深圳市法律顾问室有关人士说,这些专家不但帮助市领导在决策过程中了解法律依据,而且特别重视行政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政府”的建设,使深圳市经过行政复议纠正的错案,由前几年的60%降到目前不到17%。

  建设法治政府,行政审批一砍再砍

  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凸显“服务”这一主要职能。在百姓眼里,审批和公章越少,百姓办事就越方便越顺畅。

  “四五”普法后期,适逢《行政许可法》出台,全省各级政府对1089项行政审批进行了大幅度削减。中山市三轮改革共削减1054项审批事项,减幅达75.1%.在东莞,市政府2002年底一次就砍掉行政审批149项,精简幅度达70%,长期困扰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转非”人口指标、“农转非”粮食准供证、“农转非”招工指标被“一笔勾销”。

  几年来,广东通过“依法治省”,取消各类审批事项1014项,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却明显提高。

  目前,省直机关和12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1个地级以上市之间实现了职能机构电子网络互联互通,办证中心也绝大部分实行了“窗口式”、“一站式”联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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