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高龄困难党员 每年可获慰问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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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4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杨志艺) 海沧区每年将给高龄的困难党员慰问金2000元。 海沧区近日出台《农村困难党员慰问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且残疾或有重大疾病的党员,以及7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1800元(含)以下的党员,区委组织部将于每年“七一”、春节前进行两次慰问,每次发放慰问金1000元。 此外,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党员,区委组织部将商请民政部门列为低保户进行救助;镇党委、村级党支部可以采取资金扶助,还可以采取定员帮扶等其他办法进行扶助。 该《办法》将于2006年元旦实施,初步摸底这样的慰问对象有70多人。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