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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欠薪民工频"跳楼" 此举违反社会治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00: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王萌、郭晓峰、李保健 实习生杨显硕

  时值年底,不少民工又开始为讨要工钱奔波,而讨薪“跳楼秀”也频频在省会上演。最近两天里,省会就发生三起“跳楼”事件。

  ■双目失明者爬上12层高楼

  12月1日下午,年过半百的双目失明患者董某爬上省会中山路与中华大街交口附近某大厦,讨要自己的工资。

  据了解,董某双目失明,藁城人,为维持生计在省会为某公司加工配套小车。两个月前,董某为该公司加工了两个价值1650元的配套小车,按规定,厂家应支付他1650元的工资。然而,公司却迟迟不肯将钱交给董某。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12月1日下午,董某爬上大厦12层的窗户。后在民警的劝说下,董某才最终回到屋内。

  对于董某的行为,该公司老板表示,不给董某工资是因为“董某抢了自己的生意”。董某在公司学会机器的制造方法后,没有以公司名义出售而是自行销售,影响了公司的生意,为此,他才没有给董某结算工资。但在民警的劝解下,该老板同意支付董某1650元的加工费。

  ■讨薪男子爬上塔吊

  12月3日上午11时许,在省会仓安路与苑东街交叉口处一在建楼盘的工地上,约7层楼高的塔吊上站着一位老人。该老人在此建筑工地打工,当发现这位老人可能要做出不明智举动后,工地上有人打“110”报警,随后省会桥西公安分局振头派出所及省会消防特勤大队先后赶到事发现场。

  据振头派出所出警人员介绍,当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站在塔吊上的老人情绪激动,距老人身边一米远的地方,还有一名男子正在劝说。据警方现场了解,那名老人姓彭,而劝说者是该工地的工头刘某。此前彭某曾多次向刘某讨薪未果,当刘某发现彭某走上塔吊之后,一边打“110”报警,一边登塔吊对其进行劝说。但是彭某却丝毫没有下来的意思。经民警一再劝说,半个小时后,彭某开始顺着塔吊的梯子走向地面。

  记者在振头派出所了解到,彭某是安徽人,共带着10多位亲友在该建筑工地一起打工,年底将至,近6000元工钱却一直拿不到,因此才出此下策讨薪。在派出所内,经过民警教育,冷静下来的彭某与刘某均表示,就欠薪一事,双方将回去后好言协商。而对于彭某不冷静的行为,警方表示,依据相关处罚条例本应对其进行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其年事已高,警方将在批评教育后对其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老板出差工人跳楼

  而这起“跳楼事件”发生之后仅一个多小时,新华110民警又接到报警,友谊北大街与北外环交叉口附近,一男子因拖欠工资问题爬上一幢四层楼的楼顶,扬言跳楼。当日中午13时30分左右,救援人员赶至现场时,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楼顶边缘,情绪激动地大喊大叫。记者了解到,由于该男子老板拖欠其工资,而此时老板又出差在外,一时无法找到老板的他便爬上楼顶,选择以这种方式讨回工资。经救援人员协调,出差在外的老板当即答应,返石后立即与该男子结清工钱。救援人员随后慢慢接近该男子,将其强行带离楼顶。

  ■“讨薪,还是跳楼秀来得快!”

  当跳楼民工走下塔吊、楼顶后,均表示虽然知道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讨要工资,但那样做“太麻烦,不如这样来得快!”面对这样的回答,民警表示此种想法实在不妥。显然,他们的行为已经扰乱社会治安,并涉嫌妨碍公务。虽然工资讨要成功,但公安机关还是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虽然跳楼讨薪的做法极不可取,但社会上频频上演的“跳楼秀”和跳楼民工的话也给相关部门敲响警钟。有关人士指出,职能部门的工作程序、效率应适当简化、提高,而欠薪老板也应讲求信誉,不要在民工拿生命做赌注之际,再“被迫”答应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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