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张贴奥运标语可能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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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0:48 乌鲁木齐晚报 |
(新华社记者郭京霞、张旭)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3日在宣传奥运知识产权时说,随意张贴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标语有可能构成侵权。 据介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包括所有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 、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所享有的专利权利,如奥林匹克标志(即五环标志)、“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OLYMPIC GAMES)”、“奥运会”、“奥运”等名称。这些未经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为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使用。按规定,即使在店里张贴支持奥运的标语,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允许。 法官介绍,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不仅面临民事起诉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以“侵犯知识产权罪”被处以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