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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事“借”走手机不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1:2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李锋通讯员林俊

  宁波晚报讯刚上班两天的小伙子称自己手机没电了,借了同事的手机,没想到一走就不见了踪影。而在庄桥,一个刚工作3天的女子向3个同事借了500元钱,同样“人间蒸发”了。民警提醒说,各单位招聘新员工时要加强审核,以免引“狼”入室。

  盛女士昨日向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称她单位两天前新招聘了一名丽水来的小伙子,办公室就在她旁边。前天下午,他接了一个手机,讲了几句说手机没电了,向办公室里一名女同事借了手机,打着打着就走到办公室外去了。过了半个小时还不见回来,再也找不到他了。昨天一天,他没来上班,而他的手机和“借”去的那个手机也全都联系不上。这男子是自己上门应聘的,留下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份简历,根本没法核实。

  昨天下午,庄桥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也找上了庄桥派出所。3天前,该企业从宁波一职介所招聘了一名女工,昨天上午她不辞而别。事后得知,她3天里向3名同事借了500元钱。该企业负责人留下了一张该女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后经民警核实,这张身份证是假的。

  今年以来,类似案件在我市屡有发生。象山警方就曾侦破过一起系列盗窃案,一女子上门应聘某旅社服务员,趁当班之际偷走旅社的营业款,然后再去另一家旅社“应聘”。民警分析说,这些歹徒之所以能轻松得逞,主要是钻了一些单位招聘新员工时审核不严的漏洞。按照有关规定,各用工单位在招聘外来人员时,要给他们办理暂住证,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审核办法,因为公安机关在办理暂住证时,都会对对方的身份加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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