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发票首次发现“李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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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14:2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健聪绮霞银玲)“这是那天鉴定的三份假发票,也是我局第一次发现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造假案例!”越秀地税发票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拿着发票对记者说。 据悉,这几张发票造假手法专业,几可乱真。地税部门提醒收到可疑发票要到税务部门鉴定。 假发票仿冒今年新版发票 记者看到,三份发票的名称均是《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的字样。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今年1月1日起更名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原名为《通用发票》。该发票主要适用于外地单位和个人跨县、市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以及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固定业户取得经营业务范围以外的收入或虽属核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内,但因数额较大,超过其领购发票限额的收入;按规定不宜整本供应发票的单位、个人取得的涉税收入;其他按规定应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有关收入。 辨真伪注意发票专用章 这三份假发票是由两名纳税人同一天上门要求鉴定的,从票面上看,三张发票与真发票没有明显区别,疑点在于“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及“收款方”和“开票日期”。 见记者不解,工作人员进一步介绍: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设计严密,并不是随便能仿造的,专业的发票鉴定人员能够辨别出真假。另外,三张发票发生的业务不一样,但开票日期却同为2005年9月29日。收款方方面,其中一份的收款方为“×××电视台”,开票内容为“广告费”,开票金额2.5万元,代开票单位为“广州地方税务局”。经税务人员反复细查,发现××电视台长期在该局购买《广告业发票》,对收取的广告费从未到该局代开过《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另外两份收款方为“莫××”,开票内容为“其他工程作业土方工程款”,开票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4.5万元,代开票单位为“广州市东山区地方税务局东山税务分局”,前来申请鉴定的人自称是付款方员工。该局在向申请鉴定人了解、记录了有关情况后,留置了送检的发票,以作进一步的调查。 假发票几可乱真 记者还了解到,这三张假发票的造假手法相当专业,票面若不经专业鉴定几可乱真。不法分子大胆造假,主要是利用纳税人一般认为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不可能被伪造的麻痹心理,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因此,广州地税提醒广大纳税人:即使是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也不能麻痹大意,如觉得可疑要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鉴定,或拨打12366-2进行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