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社会公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5日22:27 红网

  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的理想追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一)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

  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理所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由不和谐的社会逐步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的和谐,既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又是一种价值目标。”⑴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理想和实践。“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⑵,既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构成其价值体系。在这一价值体系中,公正价值是首要价值。

  1.公正价值是社会价值体系中的最高价值。社会的价值就是社会满足人类的某种需求及其程度。人类社会要满足人类的各种需求,必然要形成符合人类理想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间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不取决于人们关于它究竟是什么的想法,也不取决于人们对自以为公正之事的实践,而是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其基础的;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⑶公正价值作为社会价值体系中的最高价值,主要体现为三性:一是公正价值的基础性。公正价值涉及的是社会成员地位、权利、义务、财富、机会等最基础、最重要的社会资源,反映的是人类共同生活形式所固有的特征,是社会本原的道德要求,是植根于人性之中的理性结论,是任何一个社会成立的道德基础。二是公正价值的优先性。人是社会的动物。一方面,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个人又是处于相互关系的个人,个人只有生活在社会中,个人的需要才能满足,个人的价值才能实现。而有限的可欲社会自然资源面对的是人类无限的占有欲望,化解矛盾和协调冲突便成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最优先考虑的价值是平衡和协调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因此,反应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公正价值就是人类社会最优先考虑的价值。三是公正价值的终极性。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沿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轨迹来考察,早期人类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们追求的主要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随着人类高科技的发展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人们最终追求的是自我实现,强调社会应为每一个个体全面自由的发展提供最大可能的保障。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个人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是整个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人类要实现自我最关键的就是解决个体和社会的矛盾,而解决这个矛盾的基本法则就是公正原则,这对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全面发展具有终极性意义。因此,“公正是社会组织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作为人类活动的最高美德,真理和公正都是不能妥协的。”⑷

  2.公正价值是反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要求的根本价值。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要前提就是要明确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异的本质。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只单纯有一个是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问题,同时还有一个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或结果问题。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区别,除了要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快发展生产力外,另一个主要区别就是“资本主义不保证经济结果方面的平等,政府也不应当这样做”(尼克松《角斗场》),而“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就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不同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⑹还是从这个意义讲,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这种本质要求和公正价值的追求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我们所说的公正不仅意味着经济公正、政治(权利)公正,而且意味着社会公正、文化公正和道义公正,不仅包含平等享有生存、发展权利,而且包含分配的公正,机会的平等和结果的合理。因此可以说,公正的原则就是社会主义的首要原则,公正的精神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公正的价值就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

  3.公正价值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紧迫需求的价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紧迫需求的价值目标总是和当前主要矛盾紧密相连的。当前,“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要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这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邓小平关于“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思想,极大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然而邓小平还有一个与此密切相关的、相辅相成的、极为重要的战略构想,就是从20世纪末开始更多地关注社会公正,解决贫富差距大的问题。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正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过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成为当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首要问题,也是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焦点问题。正如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所说的,如果从工作和进步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利益,没有公平的让全体人民分享,我们就不会得到他们全心全意的合作和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即只要求其有所发展,首先就必须做出明确的、公正的抉择” ⑻。因此,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目标的提出,很大程度就是为解决社会公正的问题,通过突出保证公正价值标准,追求社会公正、推动社会进步和繁荣,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安全。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公正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⑼的社会,而公正在古典意义上讲是社会成员处于“各得其宜”⑽的和谐状态,公正甚至等同于“和谐”。⑾“现代意义的公正是在自由、平等、社会合作等理论依据的基础之上,强调‘给每个人他所应得’。”⑿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公正社会。

  1.追求社会公正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力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构成的完整系统,它的发展是一个由自身内部规律所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其中最主要的便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社会公正,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分配的公正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的问题。一个社会公正状况如何,对生产力发展具有巨大反作用。分配的不公正、不合理,权利义务、机会、规则的不平等,执法不公,司法不公以及各种腐败现象,不仅严重挫伤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极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与动荡,势必破坏和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只有实现和维护社会公正,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的状况,从而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反过来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条件,为解决社会各种矛盾奠定物质基础。

  2.追求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制度公正合理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体现在对共同价值的追求,也体现在一种优良的社会制度安排。制度是人为设定人们相互关系的制约性规则,制度涉及社会、政治、法律及经济行为,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⒀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由于“人类社会一切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都直接或间接地追求公正和效率这两个目标,”⒁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安排的主要依据仍然是公正和效率。所谓效率,就是人们对经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配置,公正和效率的辩证统一关系是:效率是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效率,公正是一定生产关系下的公正,公正是效率提高的源泉,效率反过来为公正提供物质条件,牺牲公正的效率,不是长久的效率,牺牲效率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经济制度安排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初次分配注重效率,通过市场、竞争、政府职能的制度安排,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再分配注重公正,通过宏观调控、社会保障等制度安排,保持社会协调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安排就是体现公平正义的民主政治,依据公正的标准和要求,合理配置权力和权利,通过建立公正合理的制度保障广大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并和谐相处。

  3.追求社会公正是凝聚社会人心、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源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体现为一种公正合理的制度安排,也体现公平正义的实践,这种实践取决于社会主体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追求社会公正所发挥的功能,一是提供公共的公正价值,包括意识形态、理论和道德。“价值奠定了社会成员的基本的行为方式和社会选择的自主调节;理论规定社会秩序的理论和逻辑的基础。”⒂公正作为社会广大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目标,在人们的内心凝固化以后,形成社会主导的精神取向和比制度层面更牢固的精神秩序,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动力。二是调节不同利益。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⒃在调节社会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就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实现全社会的团结和合作。三是提高社会成员的承受能力。由于追求社会公正既不是追求已被社会遗弃的平均主义,也不是追求超越历史条件和历史阶段的“乌托邦”式的绝对公正,而是“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的平等,按贡献进行分配和社会再调剂。”⒄社会各成员也比较容易接受具有差异性的竞争结果,能极大减少由于结果的差异性而导致的心理失衡,避免因此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恨。四是推动实现国家整体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为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凝聚社会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和献身。

  (三)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仅是公正社会,而且是民主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活力社会、秩序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的统一,而公正正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

  1.公正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础原则。胡锦涛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⒅。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行民主依靠的是民主制度,通过民主制度,来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民主制度的内核就是公正原则。民主制度必须遵循公正原则、体现公正原则、维护公正原则,实现公正原则。法治是实现民主的手段和途径。法治的根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法治的目的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2.公正是诚信社会的基本要求。公正与诚信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也是最终落脚的自然道德法则。社会中的成员的个人道德义务、社会义务和政治义务都是由诚信和公正这两个自然道德法则引申而来。没有公正,所有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便失去存在的理由和基础;没有诚信,所有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便失去支撑和依托。公正离不开诚信,诚信离不开公正。公正是诚信的理由,诚信是公正的保证。在一个诚信社会里,人们按诚信要求遵守公正的社会规则,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社会矛盾和冲突,按公正的要求合理有效解决矛盾和冲突,使社会归于和谐状态。

  3.公正是活力社会的基本前提。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离不开两种力量,一是个体活力,二是社会合力。胡锦涛同志指出:“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⒆激发个体活力就是把人民群众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其基本条件就是充分的社会多样性、自主的选择性、有保证的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原则。形成社会合力就是按公正原则,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弥合不同群体之间的冲突,整合全社会的各种力量。实践证明,发展虽以克服贫困为目标,但发展无法实现社会成员均衡拥有财富,无法解决发展中不断制造出贫困的问题,原因在于发展是以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其过程中难以避免以牲牺一部分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因此公正原则在调节利益关系、整合社会力量上发挥着主导作用。只有落实和体现公正原则,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才会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

  4.公正是秩序社会的基本保障。秩序社会的最显著的特征是社会稳定。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从功能来看,是形成了引导、处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和渠道;从结构来看,是形成各阶层之间良性的、公正合理的互动结构。社会稳定从功能上看是社会控制的结果,实现社会控制的基本保障是公正合理地确定社会管理的职责权限,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行业、阶层、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畅通人们诉求的渠道。从社会稳定的结构来看,要按公正的原则鼓励人们通过正当手段、正当途径富裕起来,形成一个占数量优势和主导、主体地位的庞大的中产阶级阶层,重点扶助相对贫困的群体脱贫致富,要特别关注绝对贫困的阶层和弱势群体,强化社会保障,满足绝对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来保持社会持续稳定。

  5.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是公正的另一种基本形式。人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崇拜自然到无视自然,再到新的重视自然的否定之否定过程,社会的价值取向由狭隘人类中心主义转向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的基本矛盾表面上看是人与自然的矛盾,究其本质还是人与人的矛盾,即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矛盾,平衡和协调当代人与后代人矛盾的原则就是代际公平原则,即当代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利益为代价。“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⒇。代际公平是公正原则的基本形式之一,因此,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的灵魂也是公正。

  (作者系中共常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兼鼎城区委书记)

  注释:

  ⑴虞云耀,《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党建研究》,2005年,第4期。

  ⑵⒂⒃⒄⒅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⑶洋龙,《平等与公平、正义、公正之比较》,《文史哲》,2004年第4期。

  ⑷《正义论》,罗尔斯著,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参见《罗尔斯》,石元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⑸⑹⑺《邓小平文选》第3卷,1993年版,第373页、第172页、第374页。

  ⑻莱斯特·瑟罗,《得失相等的对策》,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42页。

  ⑼《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⑽[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323.a.14。

  ⑾[古罗马]西赛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8页。

  ⑿吴忠民,《从平均到公正:中国社会政策的演进》,《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⒀[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995年版,第184页。

  ⒁马丽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政法论坛》,1998年,第1期。

  ⒆王沪宁,《新政治功能:体制供给和秩序供给》,《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4年,第2期。

  ⒇《我们的共同未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文件,1992年6月。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明)

  (编辑:杨国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