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居然要挟嫌犯 三千元换来3年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1:5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依法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查,被告人彭某系南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三级警督,其“女友”刘某系其辖区内某KTV歌城的坐台小姐。去年12月11日晚,刘某在包厢内陪客人池某忠唱歌时,客人乘机将其手机偷走。被刘某发现后,池某忠拒不交还手机,并拳击刘某头部,还持刀威胁上前阻拦的人员,随后逃离。 最后,彭某要回了刘某的手机。且彭某在明知池某忠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要挟池某忠赔偿刘某人民币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