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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级政府手里的公章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2:2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广州12月5日讯当“四五”普法结束之时,在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法制建设如何?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昨天在第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现场告诉记者说:几年来,广东通过依法治省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就达1014项。目前,省直机关和12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1个地级以上市电子网络实现互联互通,绝大部分实行了“窗口式”、“一站式”联合审批。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启蒙教育到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转变,更让老百姓满意的是:各级政府以人为本的思考举措越来越多,而手里的审批公章越来越

少。

  据国家司法部统计:在全国,广东的地方性立法最多,行政审批减幅最大。在现已制定的384项广东地方性法规中,属于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的就有186项。同时,广东在全国率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率先进行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率先依法开展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四五”普法期间,《行政许可法》出台并实施,记者在广东省人大的一份统计资料上看到,广州市第一批就取消了273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山市三轮改革共削减1054项审批事项,减幅达75.1%;惠州两年间连砍406项审批项目,减幅近40%;在东莞,市政府一次就砍掉行政审批149项,精简幅度达70%,长期困扰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农转非”人口指标、“农转非”粮食准供证、“农转非”招工指标被“一笔勾销”。佛山顺德区更是走在前列,工作部门由58个减为22个,将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区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上来。经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广东各级政府手里的公章少了:如广州的付先生在网上提交“工程勘查企业进入中山经营申请表”后,第7天他就在中山市建设局办事窗口领到了许可证。

  (黄日飞刘洪群)

  《华南新闻》(2005年12月0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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