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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加入作协“不务正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3: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许尽义)昨天,记者从江苏省作家协会获悉,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经过专家小组评审通过,正式加入省作家协会,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中心主任张茂龙告诉记者,专门打官司的律师加入省作家协会,在江苏省其还是第一位,在全国,这样的律师也是不多见的。律师加入作协当作家,这岂不是不务正业吗?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这位作家律师。

  记者:在一般人看来,学法律的擅长逻辑推理,而当作家需要的是丰富的想像力。因此,学法律的成为作家是否有点对不上号?

  崔武:在国外,一大批律师出身的作家崛起于文坛,抢到了大批读者,并借文学来兜售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已经不是新鲜事。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取得法学士学位,当过律师事务所助理、公证人事务所书记。法律人写文章用字严谨,思虑周密,讲求句句有来历。他们把法律人字斟句酌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而在美国利用小说普法,成了美国律师的一大发明。在我国,也已经有律师开始广泛参与社会生活,有的当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拿起笔杆舞文弄墨的作家型律师则并不多见,但我们不能说,律师与作家“风马牛不相及”。

  记者:写作与您办案有冲突吗?

  崔武:对于一名律师来说,真正的工作是挑战现行的各种权力,这些权力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司法权关甚至于立法机关的权力。律师通过自己对现行法律的研究,对个案提出自己的代理意见,对相关的法律难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从而推动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应具备良好的思维、口才、语言、心理四方面的基本素质。思维敏捷者能迅速对法庭上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恰到好处的反应;逻辑思维清晰者能有效地吸引听众,让人们愿意听取其论辩;有良好的文学功底,才可能会有出色的口才与文笔,在法庭论辩中充分发挥戏剧效果。写作对我办案帮助其实很大。制作法律文书就是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辩护词的撰写很重要。由于注意表达方式和效果,我的许多主张能够得到法官的支持,这与我的形象化说理是分不开的。一篇好的辩护词,不仅说理透彻,而且文采斐然才能打动受众,产生强烈震撼。另外,在法庭之外,我们还要说服当事人,还担负着普法的社会职责。所以我认为写作对我办案是有帮助而非冲突的。

  记者:那做律师对您成为作家有什么影响?

  崔武:我幼年的时候就想成为作家。后来做了教师,又做了记者。虽然其中一直没有放弃成为作家的努力,但就是由于生活贫乏,写不出什么东西。后来,又做了律师,才感到了“文思泉涌”起来。所以我真正圆自己作家梦的时候是在做律师这一阶段。因为做律师天天在跟社会真相接触,社会阅历多了,神经末梢受到刺激多了,就有一种创作的冲动。另外,做律师的人创作更加严谨,风格更加泼辣。一个作家如果有法律方面的经历,对他从事创作一定大有好处。比如台湾作家李敖是学法律出身的,他写评论“骂人”非常重视“证据”的收集,经常引用好多资料。就是演讲,也要搬取好多证据到台上,让你不得不服。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06日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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