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该不该在50岁就退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4:2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董碧水

  “公司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不履行《劳动法》,因此带来的后果难道还要职工去承担?”曾任浙江杭州卷烟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赵丽嘉,今年50岁,却意外地被通知退休,后来才得知早退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合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浙劳政(1996)70号的文件“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原工人岗位聘用到干部(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并在该岗位退休的,应按55周岁退休,也可按50周岁退休,但必须征得本人自愿”。赵丽嘉在进入烟草系统工作时档案中的身份是工人,但在1992年,浙江省杭州市烟草专卖局、浙江省烟草公司杭州分公司党组文件中,明确“任命赵丽嘉同志任杭州卷烟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市局正处级)”;2002年又发文“聘任赵丽嘉同志为杭州卷烟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正处级)。”赵丽嘉认为,她的身份不符合50周岁退休的条件,她的退休取决于本人自愿选择或单位与其协商解决。

  另外,根据浙劳险(1999)121号文件《省劳动厅关于省部属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问题的通知》第三款第四条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申请、劳动合同”,而公司却在自己毫不知情和审批材料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报批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并能被通过。

  2005年3月3日,赵丽嘉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递交了申诉书。经过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养老处、工资处、法规处召开的联席会议讨论,一致认为她的身份不符合50周岁退休的条件。后来,养老处多次通过电话向杭州烟草公司收回赵丽嘉的退休证,但均没有结果。3月28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向赵丽嘉本人收回了退休证和社保工资卡,并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文书。

  原以为退休风波应该收场了,可令赵丽嘉意想不到的是,此后的几个多月里,单位一直没有恢复她的工作。就这样,赵丽嘉做了几个月的“边缘人”,令人捉摸不透的事情又发生了。5月下旬,赵丽嘉的退休证又回到了杭州烟草分管领导的手中。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处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又把赵丽嘉的退休证交给杭州烟草公司,是因为该公司强调没有和赵丽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退休年限的适用规定上存在分歧。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要求公司做好赵丽嘉的思想工作,并保障她的利益。

  至此,赵丽嘉“退还是不退”的问题的焦点不在于是否“聘用干部”,而是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悉,和赵丽嘉一样身份的,有两位在浙江烟草萧山区公司和一位在建德区公司工作的“聘用干部”,因与所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均已确定按55岁退休。赵丽嘉不明白:“公司不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不履行《劳动法》,因此带来的后果难道还要职工去承担?”

  在向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被否决后,赵又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杭州烟草公司双双告到法庭,10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1月30日,赵丽嘉收到了西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以杭州烟草未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赵丽嘉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聘用制干部为由,驳回了赵的诉讼请求。对此,赵当庭表示,将提起上诉。

  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一位律师表示,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其责任和相关的后果应该由单位承担,因为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单位占有主导地位。杭州烟草公司以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剥夺了单位女聘用干部继续工作和享受福利的权利,显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精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