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以上地方工会设法律援助机构履行维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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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8:55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来自麻江县杏山村的农民工莫治彪迎来了两个喜讯:讨回了血汗钱、县里的工会就快成立法律援助机构了。 靠在工地上打工来养家糊口的莫治彪曾经被拖欠过一年多的工资,在省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部的帮助下,他和另外7名农民工终于拿到10450元的工钱。日前,我省县以上地方的工会将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许许多多像莫治彪这样的农民工们又多了一张强大的援助网络 。据了解,县以上地方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是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每一个机构至少有2名从事过2年以上法律或维权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地职工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参与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培训及法律宣传工作,接待解答法律咨询,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和调解等简易的非诉讼法律援助事务。 我省县以上地方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成立以后,将更好地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改制企业、困难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王璐瑶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