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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方相助服刑犯领全一笔“买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1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马芸 实习生 蒋俊颖)服刑犯陈某入狱前与厂方买断工龄,但尚有部分钱款未能兑现。北新泾监狱的干警知情后,辗转努力终于帮陈某拿回这笔钱款。

  陈某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1年被判处15年徒刑,2002年移押北新泾监狱。一次,陈某家属来探监时反映,陈在被逮捕前与原厂方买断了工龄,但现在尚有部分钱款未能拿到手,家属联系多次始终没解决。如今,陈家正在上大学的女儿几乎难以为继。于是陈某在狱中

产生了思想波动,无奈下家属向监狱求助。

  监区长得知此事后,认为这是陈合法所得,便积极与驻监检察室及有关部门联系,还多次找陈谈心稳定其情绪。很快,在办妥了相关的证明和手续后,陈某原单位愿意支付那笔钱款。昨天,陈某家属终于领取了“买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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