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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少年遭砍鼻 心理变态疑犯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何兴斌)本月1日,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重大故意伤害案,两名无辜少年遭残害,其中一名年仅6岁的男童被歹徒砍掉鼻子。

  当天上午9时许,翁源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某村两名男童在山上被人砍伤,伤势惨重。官渡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经现场了解,两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涉案的本村男子邓某珍已逃到山上躲藏。案情上报后,翁源县公安局迅速将疑犯藏身的山头包

围起来,当地村干部和群众也纷纷协助警方上山抓捕疑犯。当日中午11时许,在靠近河边的一个山窝草丛里,民警将全身湿透、脖子上有一道明显伤痕的犯罪嫌疑人邓某珍(男)抓获。

  在证据面前,邓某珍不得不交代其犯罪事实。原来,邓某珍与两名少年的父亲素有矛盾。今年年初,邓某珍因交通事故左脚留下残疾,使原本就心胸狭窄的邓某珍产生严重的变态心理:“我不好过,你们也别想好过。”于是,他便把目标转向了孩子身上,案发当天上午,邓某珍以上山烤番薯为由,将两名年少无知的孩子骗上山,然后露出狞狰的面孔,从怀里抽出菜刀朝他们狂砍,一名孩子的鼻子被砍掉,另一名颈部和背部连中八刀。

  据犯罪嫌疑人邓某珍交代,他作案逃到山上躲藏起来,冷静后心里越想越害怕,于是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他用菜刀朝自己脖子上抹了一刀,流了许多血,因为怕痛,他又选择了跳河,于是他来到河边,两次跳入河里,感到河水冰凉刺骨,无法忍受,又爬上岸来。最终,他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钻到河边附近的一个山窝草丛里躲藏起来。

  目前,两名受伤的少年伤情已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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