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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内禁开农药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09:43 南方日报

  大米蛋糕农药挨着卖?人大代表:应尽快修订法规——

  居民区内禁开农药店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左邻”是米铺,“右舍”是蛋糕店,夹在中间的居然是一家农药店。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些摆在门口的糕点、大米完全没有外包装,与农药仅几步之

遥。昨天,广州市农业局在向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小组汇报时建议,应尽快修订相关法规,禁止农药店开进居民区。

  农药店勿近食肆幼儿园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人大代表到白云区视察农药经营情况。在太和镇谢家庄农贸市场,记者看到一家农药店居然开在了蛋糕店与粮油店之间。为了招徕生意,店主把一包包的大米打开袋口,堆放在马路边,而蛋糕店的老板则把各式糕点摆在了店门口的架子上,上面仅盖了一层透明的“薄纱”。在这两家店的中间,是一个卖农药的营业部,店里的各种农药距离糕点大米仅一两米。

  据市农业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农药具有化学毒性,挥发性比较强,如果密封不好,“飘”出来的有毒气体可以到一两百米的地方。像这样与食品店近在咫尺的,有毒气体时刻可能“侵入”食物,吃了必然有害健康。据了解,在谢家庄农贸市场,专营农药的店大约有5个,混杂在日用品和食品店之中,市场内每天熙来攘往。

  为此,市农业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经对现行的《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修订草案,草案中对农药店的开办场所提出了限制。如农药店必须远离人群密集区,远离居民楼、幼儿园、老人院等,尤其不能靠近食肆等。据悉,该修订草案已递交市法制办,并列为2005年地方性法规的立法预备项目。

  农药店执照为何难申领?

  市农业局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时指出,拟将《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改为《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这意味经营这一块也将纳入管理,并细化了经营者的责任。如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从以前的罚款几千元,拟修改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视察中,记者了解到,去年5月开业的白云区太和镇南方种业农资批发市场,本来签订合同或者有意向经营农药的有60多家。但是去年7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由于取消了农业部门对农药经营的前置审批,使得这些业户申领不了营业执照,无法入场经营;而已经取得执照经营的,又不能进行年审。市农业局反映,这是由于行政许可取消后,申领营业执照方面的有关职能部门未能衔接好,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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