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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药价虚高:降价是“捷径”但治标不治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李容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平近日透露,发改委重新修订了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将政府管理药品的品种从1500种增加到2400种,并将分批降低这2400种药品的价格(12月5日《中国青年报》)。

  药价虚高,是导致老百姓“看病贵”的最直接因素,广为人们所诟病。国家发改委宣布分批降低2400种药品的价格,显示了政府平抑虚高药价的决心,这对于老百姓而言似乎是一个“利好”消息。然而,据统计,这已经是近10年来政府第18次降低药价了,而我们眼见的事实是,18次降价反而让药价越“降”越高,老百姓的收入增长远远赶不上药品涨价的速度,人们愈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

  药价虚高,就不断降低药价,看上去是对症下药,其实是治标不治本。政府强行降低药价,使得医药行业的利润空间被压缩,医药行业就会利用行业潜规则与国家政策、法令进行博弈,行业潜规则往往成了国家政策的“屏蔽器”:其一,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凭借信息垄断优势,虚报生产和销售成本,药品价格一降再降依然远离成本,依然“虚高”;其二,药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政府指令降价的药品“换名不换药”,通过重新命名、重新包装、重新申请药品批号等手段跳出“降价圈”,以“创新药品”的面目推向市场,这样既可以规避政府的价格指令,又可以几倍、几十倍地涨价;其三,对于利润微薄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不生产,销售环节可以不销售,致使一些药品骤然从市场上“消失”,10月份的那次降价就导致了头孢曲松纳、盐酸克林霉素、曲克芦丁等药品不见了踪影;其四,由于药品的可替代性较强,医院和医生可以轻松避开政府指令降价的药品,转而给患者开“新药”,开价格较高的药,开有回扣提成的药……

  如此一来,政府每次降价的实际后果,一方面使一些价格低廉的药品“消失”,另一方面使价格较高的“新药”层出不穷,这就难怪药品价格越“降”越高,老百姓愈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了。不断降低药价,与其说是对症下药,不如说是试图以简单的方式来解决复杂的药价虚高问题,是试图走出一条平抑药价的“捷径”,事实证明,这条“捷径”根本走不通。

  医药行业之所以能够利用种种潜规则来对抗国家的政策、法令,其根源还是在于医药体制不合理。换言之,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不能仅靠不断降低药价来“治标”,而是要依靠改革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体制来“治本”。

  首先,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价格测算、评估和政策调控机制,在对药品的成本进行正确的测算、评估之后,定出生产企业的出厂价格和最终的零售价格;其次,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医药行业,特别是药品流通环节的垄断,拓宽药品信息流通渠道,让市场竞争这只“无形之手”把药价降下来;再次,完善医疗体制,实行“医药分家”,促使医院走出“以药养医”的老路。另外,政府还应该制定药品价格补偿机制,对于有些价格低廉、利润微薄、确为市场需求的药品,政府应给予生产企业一定的补贴,以避免这些药品“消失”而被更贵的药品所替代。

  总体来说,药价虚高不是某一个环节、某一个因素造成的,而是几套不合理体制联手诱发的一个复杂事件。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继而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需要从体制上寻找根源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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