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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者无处兑现 消协追查终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0:48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日报记者严小娟)

  克拉玛依的阿先生在几个月前消费时获得的“金戒指”奖几经周折,近日终于得到兑现。

  据了解,今年9月25日,阿先生在克拉玛依市某商店购买了一瓶“三台”酒。打开后

,在酒的包装盒中看到了一张获奖卡,仔细一看,卡上注明的是一等奖,奖励一枚价值980元的金戒指。阿先生非常兴奋,按照获奖卡上的电话打过去,没有结果。后来,阿先生又多次询问如何兑奖?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万般无奈之下,他将此事投诉到了克拉玛依市消协请求帮助。

  克拉玛依市消协受理投诉后,按照获奖卡上的电话打过去,得到的答复是“找当地经销商兑奖”。消协人员马上跟经销商取得联系,经销商却说“还是按照卡上的电话找厂家联系兑奖事宜”。

  厂家与商家互相推诿,消协人员费尽周折找到酒厂在克拉玛依市的总经销商。经与厂家协商,最终落实了该奖的兑现事宜,阿先生终于获得了这枚价值980元的金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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