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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台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06 大华网

  本报讯近日,我市出台了《汕头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经济强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战略举措,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汕头。

  我市资源匮乏,环境承载力弱,人口总量大,原材料、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和环

境问题已成为建设经济强市的最大制约。为此,我市提出要紧紧抓住提高全民节约意识这一关键,切实转变经济增长和消费两种方式,突出推进节电、节水、节地三个重点,抓好贵屿废旧电器资源利用产业化基地建设、清洁生产、国家电动汽车试验示范项目、生态示范区等四个亮点;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多项节能要求:新建民用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新建小区推广利用太阳能,建设太阳能示范住宅。推进中水、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降低自来水损耗率,推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提升。《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大力推行综合利用资源,加快资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抓紧建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发展风能发电。

  为加大扶持力度,市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项目、宣传培训和节能服务能力建设等,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支持。(蔡毓生)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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