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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百人矿难4起发生在国有煤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3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国5起百人以上的矿难,有4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认为,目前,一些国有煤矿负责人不讲政治,不负责任,麻痹大意,忽视安全;一些煤矿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滑坡,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一些集团公司重产量轻安全,放松对二级单位的安全监管,安全工作有布置没检查,监督考核流于

形式,甚至没布置、没要求;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国家整顿关闭煤矿政策,抓了小矿,忽视了大矿,致使国有煤矿中一些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井没有及时停产整顿和关闭。

  李毅中表示,国有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主体和基础,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力量。国有煤矿普遍摊子较大,生产环节复杂,井下作业人员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损失惨重,影响很大。解决小煤矿的问题,在于控制和减少事故总量。而重特大事故能否得到遏制,关键要看国有煤矿。

  对此,李毅中要求,立即对国有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整改。隐患严重、不宜边生产边整改的,要停产整顿;基础条件很差、资源枯竭、整顿无望的,以及经整顿仍然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矿井,要坚决关闭。国家今年扶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的30亿元资金,以及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政策提取的吨煤安全费用,必须用在安全隐患治理上,不能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要进行检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并取消今后年度国家资金扶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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