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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中小学门前车辆必须减速 否则将被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49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刘继斌

  本报5日讯今天,在一些中小学校门前,许多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校门前减速慢行的提示牌悬挂在道路两旁。这是哈市交警支队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中,关爱学生交通安全的一个新举措。

  今天9时30分,哈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交警支队支队长邹勇刚带领交警来到道里区兆麟小学校四年一班,把提示司机避让学生的让行提示牌送到了这个班级。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在学校门前闯红灯、逆向行驶、横冲直撞、不主动避让学生的“马路流氓”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上限处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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