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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手进驻奶企检查复原乳 六成企业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2:33 乌鲁木齐晚报

  (《市场报》)

  本报讯国家质监总局、发改委、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五部委近日联合发文,决定对液态奶加强监督检查。12月5日至12月26日,五部委将联合派出工作组对在液态奶市场占有份额居全国前列的12家企业及其生产加工场所进行驻厂监管。

  按照国务院10月19日发出的通知,凡使用复原乳的企业,自2005年10月15日起,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醒目标注“复原乳”,并在产品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比例。10月15日前生产但未标注“复原乳”的奶制品则允许销售至2006年1月15日。但此前有媒体调查发现,“复原乳”规定虽然出台月余,许多企业仍“装聋作哑”,质检部门也“动作迟缓”。

  据介绍,乳品生产厂家青睐“复原乳”,主要原因在于“复原乳”的成本低、利润高。关税下调后,洋奶粉到岸价格在每吨1.2万元左右,1吨奶粉可以还原成8吨液态奶,而8吨鲜奶在国内仅收购价就达2万元以上,巨大的利润空间使得厂家对“还原奶”趋之若鹜。

  中国奶业协会理事王丁棉日前透露,国内至少有6成企业在使用复原乳,这个60%还是保守估计。据他了解,西安有家乳品厂,所销的900多吨液态奶,只有200多吨是企业收购鲜奶,其他都是由奶粉勾兑而成。

  中国奶协副理事长王怀宝表示,五部委派出众多工作组,并不是因为出现了检查压力,主要是表明国家对液态奶监察下定决心。此次行动的重点,是检查企业是否使用复原乳。五部委中以质检部门为主,地方质检及相关部门也将派员协查。此次驻厂监管将严格监管生产液态奶的各个环节,重点包括: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监督、查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检查产品标签标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停产甚至吊销有关证照。相关监管结果将于12月29日汇总并上报。(危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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