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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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3:35 信息时报 |
34323197 开通时间:15:00~16:00 读者小万:我到一家民营企业应聘,试用期3个月,但没签合同。3个月中,公司未全部履行面试时承诺的待遇,甚至连社会保险费都没有缴纳。我凭工资单据理力争,公司才 承认理亏。请问: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行吗?答: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若单位执意先试用后签约,劳动者应妥善保存试用期间的工资单、工作证等,一旦合法权益被单位侵害,便可凭这些证据依法维权。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