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防控“禽流感”不松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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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蒋斌记者张宏兵)扬州工商部门从市场监管入手,加强对禽流感的防控。 该市工商部门要求:所有禽类批发市场一律实行“凭证入场、持证交易”,必须持有检疫证、消毒证和非疫区证明;零售市场必须具有检疫证明。上市销售的禽类产品要标明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并悬挂或张贴于经营户醒目位置。 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各市场开办单位,在家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内配备了屠宰、冷藏、销售所需的消毒设施、消毒药械和消毒人员。对家禽运输车辆(工具)、装载设施、场地、宰杀间、粪便等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制度,特别是家禽批发、零售市场必须建立完善家禽类商品进销货登记台账、检疫消毒台账和病死禽无害化处理台账。 该市各级工商部门都加大了市场巡查、抽检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07日第二十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