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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年仍征收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5: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周沐辉)备受社会关注的燃油税征收制度,我省明年铁定不会实施。昨日,省交通厅稽征局宣布,明年我省仍将继续征收养路费。

  酝酿已十年之久的燃油税征收政策一直备受关注,有消息称,该政策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据省交通厅稽征局副局长李安介绍,日前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部门2006年养路费正常征收。

  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为:货车养路费210元/月吨,客车养路费280元/月吨;营运客车客运附加费100元/月吨。我省2006年度载货类汽车征费吨位计量工作,仍按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标准吨位计量征收。未列入公告和更正表的载货类汽车以及客车、农用车按照《征费计量手册》核定的征费吨位计量征收。对现有征费吨位标准不合理的将在2006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对使用假厂牌型号、假技术参数的车辆,一经查出将按照实际型号重新核定,并补征少缴养路费。

  如果征收养路费改为开征燃油税,一些私家车车主认为对他们会更有利。因为他们买车主要是作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但养路费却与一天20多个小时在马路上营运的出租车相同。目前我国每辆汽车缴纳各项道路费用每年约3000元-4000元,私家车由于耗油较少,实行燃油税后一般每年还可减少开支。

  与私家车车主态度不同,出租车司机则表示,一辆出租车年耗油5万多元,如果国家免除养路费,而征收30%或50%的燃油税,目前已是微利经营的出租车将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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