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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澄清误解,不按时申报退休麻烦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7:36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听说养老金水平要提高,我等新政策出来再办退休手续,这样能拿更多养老金吧?”随着养老金计发新办法即将出台,本报热线近日频繁接到读者咨询。对此,市养老保险处负责人昨天表示,并非所有职工按照新政都能多拿养老金,而延迟办理退休手续不仅不能按新办法拿养老金,还可能影响退休待遇的享受。

  新政并不意味所有职工退休金都涨

  近日,省劳动部门传出消息,明年我省将全面启动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改革。据估算,新政实施后我市部分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有望上涨,全市平均涨幅可能达到7%左右。

  “计发办法改革后,并非所有职工养老金水平都会提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我市执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存在养老金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基数关系不大的缺陷,同一时间退休的职工,其基础养老金都一样。因此,新政策要建立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紧密挂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工资越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越高。

  该负责人表示,这同时也意味着,缴费时间短、缴费工资低的职工,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时,水平会降低。该负责人补充,新政实施后,我省将考虑安排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退休待遇降低的人员,采取相应补助办法。

  养老金核算与申报退休时间无关

  据了解,目前我市每月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在2500人左右。根据养老金待遇“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新政出台前退休的企业职工仍然按照目前的政策核算养老金。因此,部分快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认为自己的养老金待遇根据新政策核算更“划算”,想推迟几个月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搭上新政策的“快车”。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周炎昨天明确表示:“不可能。”

  “养老待遇核算方法不由办理退休手续的时间决定,而是由实际退休时间决定。”周炎解释,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及个人档案记录,如果应该本月退休,无论职工何时办手续,其待遇都是按本月执行的政策核算。

  据介绍,正常退休的企业职工,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退休申请。用人单位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将该职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左右,无疑问了再向劳动部门申报。劳动部门一般在收到退休申报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核定养老金水平,这样职工于次月起即可正常领取养老金。

  不按时申报退休麻烦多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职工或单位提供材料不完整,或者制造虚假材料造成退休审批时间延误,延误期间的养老待遇,属于单位责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属个人原因的由本人承担。因此,职工到了退休年龄而不申报,延误期间不仅没有退休金,而且还要白白多缴养老保险费用,“更为严重的是,退休审批手续无法正常办理,职工也不能及时领取养老金。”

  南京日报记者蔡晓芳(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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