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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敲诈狱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据《新文化报》报道,释放人员李甲(化名)因对监狱狱警刘某不满,故意请刘某吃饭并安排其嫖娼,并雇人拍下了刘某与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的照片。李甲将照片散发到刘某所在单位院内,并向刘某索要钱财。

  7月初,李甲刑满释放后,找到了释放人员李乙,与其说了欲整治通化市监狱狱警刘某的想法。两人商量好后,便买来照相机,又花100元在网吧找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孩帮忙

拍照,并事先安排好了两个“小姐”。

  7月19日,李甲给刘某打电话,约他到通化市老站吃饭,刘某欣然如约。“当时离中午吃饭还有很长时间,李甲就领着刘某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提前找好的‘小姐’已经到了,我让雇来的小孩上去拍照,”犯罪嫌疑人李乙说,“后来李甲洗出了30张照片,并给监狱的领导打电话举报刘某嫖娼,可监狱的领导让我们拿出证据,我们也没敢去。”

  后李甲见举报没起到作用,就决定向刘某敲诈钱财。7月27日,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日晚,刘某同意给李甲钱,让其到监狱来取,李甲自己不敢去取,便让李乙去取钱,结果钱没取到,李乙被当场抓获,李甲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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