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官”当被告要怀平常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35 法制日报

  本网记者 王斗斗

  记者: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从制度上排除干预行政审判的各种因素。您认为,这里所说的“各种因素”在实践中表现为哪些?排除其中哪一因素难度最大?

  马怀德:主要是行政机关的干预和法院行政化的管理体制,而避免行政机关的干预

是最大的难点。目前,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并不是很理想,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还存有很多干预,影响了法院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众对法律的信赖。

  法院审判系统内部的行政化管理体制也是影响公正审判、导致目前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好的重要原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应仅局限于外部,也应包括内部,这就要求法官提高自己的抗干扰能力,在审理案件时不受外界和上级的干预。实际上,上级和外界的干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通常是外界的干预导致上级的干预。

  记者:据我们了解,国务院的28个部委中,有22个被推上被告席,您认为,“官”被“民”告上法庭后该怎么应诉?

  马怀德:回头看去,这22个部委第一次当被告时反应都很激烈,但是到后来就适应了,只是有些新的领导干部认为会影响自己的政绩,还不太适应。实际上,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正确,通过法院公平裁判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如果不对,通过审判指出缺陷和毛病,有利于行政机关进一步纠正行政行为,避免下次违法。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重要的一点是摆正自己在行政诉讼中的位置,以平常心对待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要避免干涉行政审判,特别是领导要有维护法院独立审判的意识。一个案子到了法院后,领导应当意识到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就应按照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走非法律的途径干涉法院的正常审判。同时,要正确对待行政审判,把行政审判看成是一个正常的业务,即任何相对人都有权起诉,而胜败的关键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记者:您刚才提到,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要求法官提高自身的抗干扰能力,法官该如何提高这种能力呢?

  马怀德:法官要增强独立审判的意识。目前法律中规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这最终要落到法官头上。在非法干预出现时,法院的领导要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意识,首先顶住压力。同时,法院可以通过一些积极的探索,用一些技术性的方法来解决,比如相对人起诉市政府,可以由省法院直接受理,再通过交叉管辖或者异地管辖的方式,排除当地的干预,目前我国很多法院已在行政案件管辖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改革。

  记者:在行政判决的执行领域,由于很多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又没有有效的手段督促、保证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生效裁判,导致百姓打赢了官司,却多年得不到执行。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

  马怀德:这种情况对老百姓的打击是很大的,最终的结果是老百姓认为法院没有权威,不再信任法律,甚至有些人会通过上访或采取极端的手段,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行政诉讼制度本身就是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证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有效排除行政机关的干预,排除法院行政化管理的不利影响,会直接影响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影响行政诉讼制度发挥作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