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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嫉妒毁人橘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0:5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庞彩虹张阿久

  宁波晚报讯象山鹤浦的王某因为嫉妒外来农户承包的橘场经营有方,故意毁坏橘林。近日,象山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2003年,王某所在村的橘场招标承包,王某参与了竞标,但是最终被三门县人何某

以高出200元的优势承包,对此王某一直心怀不满。今年8月29日下午,王某看到何某承包的橘树长势很好,而自己的橘林不怎么样,心生嫉妒。当晚6时,他提了一个塑料桶,带着农药等物到了何某承包的橘场。他打了半桶水配制了碳酸氢铵、硫酸钾、绿之源混合溶液,然后洒到橘树上。420株橘树因此树叶枯萎,果实脱落,这部分被毁的树是橘场长势最好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9640元。

  王某没想到自己已经犯罪,他对为解心头妒意酿成如此局面后悔不已,后经协商赔偿何某损失12000元,但法院认为依法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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