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地临街围墙须悬挂施工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1:4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刘谷华)广州市建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工程建设公告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05]626号),强制要求各建筑工程何时结束、盖高楼还是修高架等这些内容都必须做成施工牌,悬挂在工地临街“抢眼”的位置,接受监督。

  据了解,广州市目前大大小小在建工地多达2000多个,为提高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透明度,市建委印发了《关于工程建设公告事项的通知》,强制要求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

建和改建建筑工程(含临时建设的经营性建筑工程),应当在施工工地各个临街围墙中段居顶位置悬挂工程建设公告牌。除了位置要“抢眼”外,公告牌要统一标准的式样,为60×80厘米的纯白色铝塑板,标题为红色,正文为黑色。正文除了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内容外,必需明确标出施工许可的起止日期和工程的完结日期,以作公示,有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延期等问题,市民可根据上述的证件号拨打12319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诉。

  《通知》还明确要求,工程管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核发施工许可证起10日内,按标准制作并在工地按上述选定的位置安装公告牌。

  记者了解到,市政园林局已开始在网上定期公布道路开挖方面的相关信息,有需要的市民可以登陆该政府网站进行查询(网址:www.gzszyl.gov.cn)。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