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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家公司骗发票四万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3:0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叶静通讯员邓毅敏张莹)日前,广州地税稽查部门检查发现,某公司违法人员虚假注册近20家公司,骗取虚开地税发票48000多份;另一家公司以相同手法骗取虚开地税发票2000多份。目前已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据介绍,近两年不法分子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现象越演越烈,且职业化、集团化程度相当高,其中广州地税第五稽查局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共协查、检查发票案件达200

多宗。

  买卖假发票呈三大特点

  从检查情况看,案件三大特点:一是隐蔽性高。因为偷税行为主要涉及企业内部会计处理和相对封闭的内部流程,具体偷税行为大多较隐蔽;二是团伙作案。因涉税犯罪可以短时间内牟取暴利,因而形成一批专门以此为生的职业化犯罪团伙,他们具有一定税收知识,了解税务机关内部工作流程,熟悉公安部门侦查方式;三是“顾客”队伍呈扩大趋势。部分单位因需要大量虚开发票、假发票冲抵私设的小金库以及达到虚增成本偷逃税目的,致使买方市场有扩大趋势。

  虚开发票偷税最高判7年

  广州地税表示,针对不法分子虚开发票职业化现象,他们已经联合公安等部门展开专项整治,同时提醒纳税人不要贪图开票方便而购买不正当渠道发票,抱着虚增成本偷逃税的侥幸心理。

  根据《刑法》规定,视偷税数额大小和情节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5倍罚金;对于购买这类发票的纳税人,一经检查发现,发票不仅不准予入账,还要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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