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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即将抽查定量包装产品 短斤少两最高可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18:55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7日讯(记者 欣悦)记者今天从湖南省质监局获悉,新定量商品监管办法将于2006年元月1日起实施,定量商品如果短斤缺两或乱用定量包装计量认证C标志,厂商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而质监部门相关的抽查行动将不日展开。

  “灌装出售给客户的15Kg装液化气,灌装重量误差不得超过0.5Kg的范围,如超过,一旦查实,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3万。”湖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

办法,这类定量商品不得过度包装,包装尺寸要与净含量比例相符。同时,这类商品如果短斤缺两或乱用定量包装计量认证C标志,有关厂商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

  该办法还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应当与商品净含量的体积比例相当,不得采用虚假包装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尺寸,使消费者对包装内商品的含量产生误解。

  生产者还必须在商品显著位置用中文标明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而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不标“净含量”,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但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必须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

  同时,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必须标明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如果没有标注净含量逾期不改的,将被处1000元以下罚款。

  湖南省质监局质量处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他们将组织对市场进行全面抽查,不合格者一律按《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另据了解,在一季度全国定量包装抽查中,湖南的合格率达到94%,居全国第一。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主要是罐装液化气、袋装米、面条等。

  (稿源:红网)

  (作者:欣悦)

  (编辑: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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